东莞到香港物流之海关总署新规
点击:1941 日期:201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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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到香港物流之海关总署新规
为了促进东莞到香港物流行业的发展,7月20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正加紧推进,届时企业可在任意海关办理所有海关手续,海关执法更统一。据悉,今年7月1日,海关已正式启动了跨区块之间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区区联动工作。
据了解,去年以来,海关总署先后启动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全国42个直属海关的全覆盖,形成了5大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板块。
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海关的全面推开,有利于简化海关通关监管手续和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和效能;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以往需在多关办理的手续可在一关统一办理,省去企业往返奔波之苦,降低通关成本和费用,让企业省时、省力、省钱。据测算,一个40尺进口海运集装箱从上海外港运至苏州地区,一体化模式下通关费用较转关模式下减少了27%。
为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下一步海关将打造“两个中心”、建立“三项制度”。
设立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监管风险集中防控和税收作业集中管理。同一企业在不同海关将面对统一的海关监管政策和要求,享受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企业面对的将不再是具体的某个海关,而是中国海关这个整体。
实施货物通关“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进行货物通关的一次性申报,海关研判安全准入风险,在口岸先予放行货物,货物放行后,再实施税收风险研判,完成税收征管,把通关时间减到最低限度。
实施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结合税收征管中心建设和企业信用管理,改变过去对企业报关单“票票过筛”的做法,由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实施“批量审核”和税收稽查。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功能型海关,明确口岸海关和属地海关的不同分工,通过各关互联互通、协同协作,实现企业可以在任意海关办理所有海关手续。
据介绍,全国一体化通关管理格局的形成,将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物流发展趋势,降低企业通关和经营成本,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如,税收征管放在货物放行后,将极大地改变货物通关作业集中在口岸现场的情况,绝大多数货物可以直接在口岸放行,从而有效减少货物滞港情况、加速货物流动、节省相关费用。全国海关一体化运作后,加上通关全程无纸化,企业可以减少在不同海关之间的奔波,实现“足不出户、指尖通关”。
特别是通过建立全国税收征管中心、风险防控中心,实现全国海关统一执法,消除不同海关的执法不统一问题,实现通关环境的稳定透明可预期,更加凸显公正公平。
对于海关以上新规定,不但优化通关流程,还为广大的东莞到香港物流行业节省通关时效,减轻了公司的成本,给到全国物流行业的一个利好消息!希望海关总署陆续推出有利于物流行业发展的新政则出来!让物流行业得到广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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