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进口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成效
点击:2060 日期:20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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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实施以来,山东口岸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货值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进口贸易计价和结算币种。据海关统计,2010年山东口岸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货值为157.93亿元,2011年前5个月已突破209.95亿元。
据了解,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开展,香港、东南亚等部分国家及地区的贸易商逐渐接受人民币结算。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的有效期可长达1年,与以前美元信用证3个月的有效期相比,企业可享受到更长的融资时间,融资方式也更加灵活。同时,进口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并结算,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消除汇率波动对结算价格的影响。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随着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上升,进口企业对人民币国际结算的需求会明显增加。大港海关为此专门开设了咨询热线,及时解答人民币申报和结算中的各种疑问,方便进口企业选择结算币种。“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后,我们从国外进口的原材料价格稳定,结算时不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原料进口的同时直接锁定了利润,更长的融资周期也使我们的进口贸易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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